面對小產權房屋買賣糾紛,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權,村民將房屋賣給本村以外人員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規定,“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透過‘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在一定條件下籤訂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但根據相關法律,買賣雙方都應該承擔責任。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確定是否具備生效要件:
1、買賣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當事人應該是1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滿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會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如果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簽訂合同,即會直接導致買賣合同無效。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的內容、合同的目的都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使當前沒有明確規定,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
4、交房期限。
5、權利擔保。
6、違約責任。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屋買賣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小產權房指的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也稱之為鄉產權房。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 ...
小產權房屋買賣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指的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也稱之為鄉產權房。小產權房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且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備案。其所謂的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
【1】小產權房,只能賣給同村的居民。這樣的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
【2】不是本村居民購買本村小產權房,沒有法律效力。
【3】本村小產權房的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
【4】小產權房沒有房產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
不建議購買小產權房,買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發生房產糾紛難以維權。小產權房只有鄉政府頒發的房產證,並沒有國家所頒發的真正意義上的房產證,它的一切商業活動都會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 ...
1、小產權房概念——小產權房不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只不過產權不是屬於個人所有,而是屬於集體所有。由於小產權房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所以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購買小產權房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對房屋的保值和增值有一定的制約和影響。
2、房子 ...
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小產權不能交易,沒手續。
簽訂的合同一定要要注意:
1、合同當事人要寫明,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
2、交房期限。
3、權利擔保。
4、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農村 ...
1、房產糾紛屬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準備起訴狀到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對起訴進行審查,以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我國法律規定普通程式審理民事案件,一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