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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指的是什麼

小產權房指的是什麼

  1、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2、“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3、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

  我們國家現階段存在以下三種小產權房:

  (1)針對開發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頒發產權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

  第1、2類情形的小產權房,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第3類情形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除外。

深圳買小產權房注意事項

  1、要看開發主體的合法性。一般情況下,進行城中村開發的主體有可能是村民,也可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成立的具備法人資格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經濟實體或者是村委會依法委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但是不論主體究竟是哪個,我們在決定選購小產權房時一定要擦亮眼睛確認主體取得合法資格開發土地。

  2、還要看小產權房是否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只有擁有了這個證才能確認它的土地性質。

  3、還需要留意它是否符合深圳的城市規劃。只有符合城市的規劃,小產權房的房屋產權證書才有可能在未來某一天有取得的可能性。否則購房者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4、一定要看看有沒有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只有擁有了這些許可證,才能確保我們購房的合理性。規避風險避免可能發生的一些糾紛與問題。


產權購買注意事項有哪些

  1、開發主體要合法:小產權房的開發主體可以是村民也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經濟實體,但不管開發主體是誰,都必須要取得合法開發土地的資格。   2、符合城市規劃:小產權房的建設必須要符合城市整體規劃,只有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所有權證書的取得。   3、建議買規模化的小產權房:像現在很多公寓型 ...

產權可以申請辦房產證嗎

  1、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   2、小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   3、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實並不是商品房,更不會有房產證。 ...

產權年限是多少年

  小產權房無產權年限之說。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 ...

購買產權有什麼風險會發生

  1、法律風險。   由於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而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實並不是商品房。因此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也就無法維護購房者的權益。此外,由於小產權房不受法律認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門備案,不在政府機構監管範圍內。   2、政策風險。   對於在建小 ...

關於產權的政策有哪些

  關於小產權房的政策有哪些:政策上並沒有對小產權房有規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以登記發生法律效力,小產權房沒有辦法取得登記,故沒有政策規定。   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 ...

使用權屬於產權

  使用權房不屬於小產權房,說明如下:   小產權房是經鄉政府或村政府同意,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其產權國家不認可,得不到法律保護。小產權房的產權證是由鄉鎮政府發的,因此又被稱為鄉產權,但是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使用權房也叫公房,其產權是歸國家或集體所有的。所以使用權房不屬於小產權房。   相關說明:    ...

產權可以轉讓使用權嗎

  小產權房不可以轉讓使用權。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宅基地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所謂“小產權”是指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