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糾紛不一定是有償的,要看具體的情況。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可以提出仲裁,只要雙方願意就可以。根據《仲裁法》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仲裁需要雙方自願,也異於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願型公斷,區別於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居間合同糾紛證據目錄要注意的是居間人在居間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商事慣例和交易習慣,不得從事違法的居間活動;居間人原則上不得同時為委託人和相對人的居間人。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不可以。合同關係基於合同相對性原則對簽約當事人產生權利和義務,一般不涉及案外人的權利和義務,所以處理合同糾紛案時,一般不應將簽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被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28條,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 ...
發生合同糾紛以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的,法院作出判決後,被執行人不執行判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 ...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間合同糾紛。
二、因賠償而引起的居間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當事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者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凍結對方財產,以保障判決的執行。其中就包括凍結對方銀行賬戶,查封銀行賬戶內的存款。
當事人申請凍結對方賬戶,法院一般會要求當事人提供被告銀行賬號,並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尤其是訴前的財產保全,當事人必須提供擔保。
如果原告不清楚對方財產或者銀行存款,在 ...
無效居間合同糾紛如下:
1、價格欺詐,顯失公平;
2、產權主體有問題;
3、產權未登記過戶;
4、侵犯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 ...
房產居間合同系各方真實意思表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不存在合同無效情形,則應為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 ...
合同甲方和乙方日期可以不一樣。
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簽署的時間並沒有絕對的關聯關係,合同的生效條件在法律的約束下其實有很多種不同的情況。
對於書面訂立的合同還有這樣的規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兩者簽署日期不一樣,如果合同中沒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