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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津貼由什麼渠道支付

工傷傷殘津貼由什麼渠道支付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前提是工傷職工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職工工傷傷殘鑑定費由誰來承擔

  工傷職工初次勞動能力鑑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但不服初次鑑定結論,申請再次鑑定的,改變原鑑定結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費由誰出

  工傷勞動能力等級鑑定費用的支付:

  (一)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等。

  (二)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6級工傷領取傷殘津貼社保誰交

  領取傷殘津貼的六級工傷職工,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本人按規定的比例分別繳納。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四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職工領取傷殘津貼期間,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 ...

工傷認定前費用支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

工傷住院期間的護理費支付

  工傷住院期間的護理費由單位承擔。停工留薪期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礙,需要護理的,由治療工傷醫療機構出具書面證明,用人單位負責護理,用人單位可以派人護理,也可以請人護理,也可以支付護理費由工傷職工請人護理。用人單位支付護理費的,所在省市有規定的,應當從所在省市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當地護工水平 ...

工傷鑑定複議費用支付

  工傷鑑定複議費用由誰支付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   1、因工負傷、患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 ...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流程具體是什麼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流程具體是: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力的,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相應的材料;   3、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 ...

工傷傷殘鑑定費用誰負責

  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   沒有單位的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誰支付

  1、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2。《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