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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沒有等級怎麼辦

工傷認定沒有等級怎麼辦

  從相關勞動法律中,要是工傷未達到傷殘等級的,是不能享受傷殘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這些工傷待遇是不能剝奪的。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方式,最後還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的,就可以走訴訟程式處理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認定沒有工作證明怎麼辦

  工傷認定沒有工作證明有其他可以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也可以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工傷認定標準等級是什麼

  工傷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共分為十個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工傷認定沒有同事證明有影響嗎

  工傷認定沒有同事證明沒有影響,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 ...

工傷認定沒有病歷原件怎麼辦

  工傷認定沒有病歷原件,當事人在治療的醫院是有存檔的,直接到治療的醫院檔案部門進行復制,然後蓋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 ...

勞動法工傷認定等級一共有多少級

  勞動法工傷認定等級一共有十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沒有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嗎

  不能,沒有工傷認定是不能做勞動能力鑑定的。   【法律依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必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因此,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不能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 ...

沒有工傷認定單位應該如何賠償

  沒有認定工傷,可以以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計算賠償專案和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

工傷沒有證人和證言怎樣

  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 ...

上海去工傷認定後要多久有結果

  一般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對於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在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