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計算問題,在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六級傷殘的,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三、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工傷醫療補助金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的醫療保障費用。
2、適用於以下兩種情形:一是職工因工傷致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二是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員工正常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如果您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您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4、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工傷醫療費用辦理報銷的方式是: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先由受傷者所在單位墊付。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對已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繼續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費用由經辦機構向工傷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
工傷醫療待遇標準: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等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工傷期間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 ...
工傷護理費的計算標準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計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計算,按月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計算,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
根 ...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
...
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工傷康復期間住院的伙食補助及工傷康復機構為工傷職工康復所需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發生上述費用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承擔,認定工傷後,對已經發生的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結算。繼續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由醫療 ...
工傷醫療費用報銷需要的材料有:
1、工傷職工身份證;
2、醫療專用收據、住院總花費清單等;
3、工傷認定決定書等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