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基數工資總額中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保的,職工工會經費的計數基數是應發工資總額,不是實際發放工資數額。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是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總額,而不是實際發放工資部分。按照相關要求,工會經費是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計算計提要求的工資總額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個稅後的餘額,而是在沒有扣除這些之前的工資餘額。
工會經費基數工資總額中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保的,職工工會經費的計數基數是應發工資總額,不是實際發放工資數額。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是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總額,而不是實際發放工資部分。按照相關要求,工會經費是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計算計提要求的工資總額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個稅後的餘額,而是在沒有扣除這些之前的工資餘額。
按照相關要求,工會經費是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計算計提要求的工資總額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個稅後的餘額,而是在沒有扣除這些之前的工資餘額。所以不包含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所需要的費用。
來源:
(1)會員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交納的會費。
(2)工會舉辦的事業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據工會法的規定撥交的經費。
(4)各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行政的補助。在基層工會,工會經費開支範圍包括群眾活動和事業方面、工會建設方面和工會行政工作方面,在縣以上工會,工會經費開支範圍還包括有國際活動方面和基本建設方面。另外,工會經費開支還包括基層工會上交經費和縣以上工會對下級工會補助支出兩個方面。各級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査同級工會組織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工會經費按照工資總額的2%計提,成立工會經費的按照2%的40%上交,60%企業自用。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工會經費(工資總的2%)。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實繳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返還時(60%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實際開支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