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施行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老辦法》並未強制性要求工程質保金的預留比例,只是規定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專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社會投資專案可參照執行。實踐中雖然大部分工程專案的質保金的預留比例未超過3%的最新規定,但對於一些新型或風險較大的專案,發包人還是會預留較大比例的工程質保金,作為其專案的風險控制措施。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工程質保金的規定主要是《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 ...
工程質量保脩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下列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具體的保修範圍、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 ...
退工程質保金的流程:
(一)建設單位向住建局質檢部門提出申請。
(二)經城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簽署退還意見並加蓋章印返還至質監部門方可退還。
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區,要求物業企業在小區內懸掛橫幅。
2、在個單元門口張貼通知:
(三)公告期限內無反映問題的,由物業確認,物管科領導簽字報綜合科 ...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管理有明確規定:
首先在工程專案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其次,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 ...
當事人對質量保脩金返還期限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缺陷責任期滿後,發包人應當將質量保脩金返還給承包人,即發包人應當自接受建設工程之日起2年內將質量保脩金返還給承包人。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規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一下簡稱保證金)是指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 ...
關於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規定有:
1、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2、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 ...
專案工程質保金的具體含義,實踐中有兩種不同的理解:一種理解為質量保脩金;一種理解為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脩金,是由合同雙方約定從應付合同價款中預留的,當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需要進行修理時,用於支付修理費用的資金。
質量保證金,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建設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