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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認定工傷工傷鑑定的程式有哪些

工傷申報的程式有哪些

  程式如下:

  1、申請。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供相關的材料。

  2、受理。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

  3、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6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做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並告知單位和個人。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要告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法醫鑑定程式有哪些

  法醫鑑定程式如下:

  1、法醫鑑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託的鑑定;

  2、委託鑑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託的法醫學鑑定;

  3、委託法醫鑑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鑑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鑑定材料進行審查。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單、影像診斷資料(X片、CT等)等鑑定資料等。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託的鑑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託鑑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鑑定機構鑑定。

公安局法醫鑑定程式有哪些

  法醫鑑定是司法程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公安機關法醫鑑定的程式如下:

  1、法醫鑑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託的鑑定。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傷害法醫學鑑定的,須委託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鑑定,不得越權鑑定;

  2、委託鑑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託的法醫學鑑定;

  3、委託法醫鑑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鑑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鑑定材料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託的鑑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託鑑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鑑定機構鑑定。


認定工傷工傷鑑定程式哪些

  已認定工傷,工傷鑑定的程式有:   1、單位或者職工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2、提交工傷認定材料,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 ...

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式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認定的程式為: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 ...

工傷鑑定機構哪些職責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

農民工工傷鑑定步驟哪些

  農民工工傷鑑定步驟如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 ...

工傷認定不受理的情形哪些

  工傷認定不受理的情形有:   1、對於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   2、對於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 ...

認定工傷的法定情形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 ...

勞動工傷鑑定流程哪些

  勞動工傷鑑定的程式如下: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鑑定費。   4、鑑定辦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