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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

常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無效能要雙倍工資嗎

  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理由有如下二個方面:

  1、從類似規定上來看

  雖然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無效要不要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93條的規定,可以推理出無須支付雙倍工資

  2、從法理上來看

  未簽訂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針對的是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簽訂書面合同而設立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無效並不能否認勞動合同已簽訂或已成立的事實,所以,勞動合同無效時用人單位無須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是什麼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 ...

變更勞動合同條件包括什麼

  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時間必須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2、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了變 ...

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

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形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 ...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議解除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雙方當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請求權。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都可主動向對方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請求。   (2)必須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而達成協議,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強加自己的意志於對方當 ...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 ...

勞動合同無效有哪些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18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主體、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