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拆遷承租方能獲得補償。對於非住宅拆遷,承租人跟房屋產權人獲得拆遷補償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房屋產權人獲得的是房屋所有權的補償,而承租人獲得的是經營性損失補償,如房租、搬遷費以及搬遷過程中產生的經營損失等費用,經營性補償一般包含在拆遷補償款內,因此,承租人可向房屋產權人主張這一部分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
廠房拆遷承租方能獲得補償。對於非住宅拆遷,承租人跟房屋產權人獲得拆遷補償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房屋產權人獲得的是房屋所有權的補償,而承租人獲得的是經營性損失補償,如房租、搬遷費以及搬遷過程中產生的經營損失等費用,經營性補償一般包含在拆遷補償款內,因此,承租人可向房屋產權人主張這一部分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
承租人可向房屋產權人主張違約金。對於非住宅拆遷,承租人跟房屋產權人獲得拆遷補償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房屋產權人獲得的是房屋所有權的補償,而承租人獲得的是經營性損失補償,如房租、搬遷費以及搬遷過程中產生的經營損失等費用,經營性補償一般包含在拆遷補償款內。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違章建築是不予補償的。所謂違章建築是指該建築物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立的,或者雖然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是違反了建設工程許可證核定的有關內容而建設的建築。如一棟商業住宅原本規定建設30層,但是開發商卻擅自決定將其建設成35層。違章建築除了不能獲得補償,還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城市、鎮規劃區進行工程建設,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法應受處罰。人民政府可以責成相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