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結構,為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電氣,保修時間為二年;
4、給水、採暖設施,為二個採暖期。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1、工程施工單位全部施工範圍內的市政道路、橋樑、排水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2、由施工質量引起的施工質量問題和由此引發的工程、設施的損壞。質量保修期: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工程質量保修年限計算有以下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裝置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 ...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糾紛責任認定,具體如下:
1、工程質量責任由承包方承擔的一般原則: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就建設方與承包方及建築施工方而言,其責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擔。根據《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2、工程質量責任由發包方承擔的例外情況: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因 ...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是: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築保溫工程,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4、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 ...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應當依法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資料時,向建設單位出具工程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裝置安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築市場秩序而制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制定本辦法。 ...
工程質量保修書是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竣工工程簽定的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合同包含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保修費用和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