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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離婚怎麼分

彩禮離婚怎麼分

  如果按照習俗給女方的彩禮錢,沒有出現“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一般是不能要求返還的。《婚姻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要求離婚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而要求離婚的。

父母離婚分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給予補償原則;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起訴離婚分財產的原則是什麼

  法院起訴離婚分割財產的原則是: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十萬彩禮離婚後返還多少

  離婚後彩禮一般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

離婚戶還可以遷回孃家嗎

  一般出嫁的女兒在離婚之後是可以遷回孃家的,但是也可以直接遷出原來的戶口本辦一個新的戶口本,這個需要根據當事人的決定來進行確定來怎樣進行處理。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 ...

離婚戶手續如何辦理

  離婚分戶手續的辦理如下: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經派出所外勤民警稽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 ...

過錯方離婚多少財產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 ...

女方彩禮離婚後需要退還男方嗎

  離婚後彩禮是否要進行退還,是看兩人具體情況而定,常見的有三種情形。一是有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需要退還;二是婚前彩禮支付導致個人生活困難,需要退還;三是無結婚證,離婚後彩禮依據情況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 ...

婚前彩禮離婚後應該如何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 ...

結婚彩禮離婚需要返還嗎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