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選“個人社保”資訊查詢”視窗,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資訊。
3、電話諮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諮詢和資訊查詢。
4、觸控式螢幕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控式螢幕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螢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公司法人交社保要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不可以,公司沒有交社會保險,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確屬於勞動爭議。欠繳社會保險費或未按規定的工資基數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主張予以補繳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勞動者透過勞動行政部門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計算標準有:
1、按用人單位原應承擔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確定;
2、法律規定了明確補償標準的,按該補償標準確定;
3、不能確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委託社會保險機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
用人單 ...
可以找社保徵收機構或者撥打12333電話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
休產假公司給交社保。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 ...
在職員工,生病住院公司社保沒交,可以要求公司報銷住院費,還要督促公司儘快辦理社保。如果公司還不辦理社保,可以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只要事實確鑿,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在投訴、舉報的時候,要注意證據的收集。最重要的,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所以勞動合同、工資條、工牌等證據的收集是維權成功 ...
投訴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去當地社保局或勞動監察大隊。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費用,那麼員工需要有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才可以,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單位發放工資的銀行流水等。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 ...
舉報公司不交社保應該到當地的勞動局或者社保局。公司不依法給員工交納社保,建議先收集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向勞動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該法定義務。
【法律 ...
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處理,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