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出讓最高年限是七十年。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關於房屋漏水的規定主要適用《民法典》的侵權責任編。物權編中關於此項的規定主要是相鄰權的規則,即如果是樓頂鄰居因為排水線路施工等需要利用相鄰權的,而因排水線路等設施的設定不合理造成樓下屋頂漏水的,則損害方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害,恢復原狀。如果是是開發商房屋質量問題,則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房屋產權年限以什麼為準,說明如下:
1、房子產權以產權證上的日期為準,產權證日期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了產權登記申請,並核准予以登記的核準日期。
2、物權法規定:產權的取得日期是房產證上記載的登記日期,而不是購房合同日期或者申請辦理產證當日的日期。
相關說明:
1、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 ...
1、根據《拖拉機禁用與報廢標準》(GB/T 16877-2008)和《聯合收割機禁用和報廢技術條件》(NY/T 1875-2010)規定: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0年。
2、收割機它是一體化收割農作物的機械。一次性完成收割、脫粒,並將穀粒集中到儲藏倉,然後在透 ...
房屋是可以辦理房產贈與手續的,但是土地根本就沒有所有權,所以說這個不存在土地贈與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85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
1、由國土局統一收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
房屋土地使用證更名的流程: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 ...
二手房房屋產權年限具體有以下兩種查詢方式:
1、到售樓處查詢。購買房產時,售樓處都會公示所售小區的產權情況,您可以向銷售人員確認,售樓人員一般都會如實回答。
2、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查詢。開發商領取銷售證每個小區都會在網上公示,只要知道小區名稱、預售證號、開發單位、專案地址其中之一,就可以在市 ...
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用地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用地年限為40年。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