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房屋的產權時間到了之後,業主可以主動到相關部門,補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在繳納費用後,業主就能繼續施工該土地。在補交土地出讓金之後,使用期限大概在三十年以內,至於土地轉讓金的價格,沒有明確的金額規定,這是由市場行情決定的。
2、倘若產權人錯過了土地出讓金的補交時限,國家就會根據相關的規定,對該土地及其建築物進行回收,同時會給予產權人相應的補償。補償的方式有多種,可能是房屋補償方式,可能是金錢補償方式,也可能是房屋、金額組合補償的方式。
3、補償的方式不確定,這是根據實際情況等進行補償的。在購買商品房時,要認真瞭解該房屋的產權時間,在產權時間達到之前,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續交手續。
可以透過下列措施解決:
1、首先可以由雙方協商如何解決糾紛。
2、協商不成可以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解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如果還是沒有解決糾紛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14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房屋產權到期後可以買賣嗎,說明如下:
1、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以後需要續期才能買賣。
2、雖然土地權有期限,但是房屋權,是永久的,只要還沒有毀壞,就歸產權人。而土地只是使用權,期限到了之後,就必須要續期。
相關說明:
1、全國大範圍出讓的40年的用地和70年產權的純住宅用地出現在上世紀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問題近期不會集中出現。
2、需要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集中體現了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辦理商品房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手續,與貸款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簽訂貸款協議。
4、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產證。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的有關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協助購房者辦理權屬登記手續,領取房產證。
1、土地使用權續期:2007年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自動續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補交費用。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2、國家收回享政策性補償:根據《物權法》中解釋: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
...
1、70年房屋產權到期可以自動續期。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3、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
一般房屋產權到期後,如果由國家回收土地進行拆遷的話,是會對拆遷戶進行一次性給予賠償的,同時會根據房屋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到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
戀人分手後房產分割的關鍵是房產證上所署的購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誰。如果是兩個人合買的(即《購房合同》上籤署了雙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應屬於共有財產的分割問題。
分割共有財產,首先應判斷共有關係的類別,即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證明共有關係為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
這種情況應當是屬於的 ...
房屋漏水維修後,質保期一般不會延長。建設工程的質量保質期一般是固定期限。若房屋還處在保修期限內的,施工單位應承擔維修義務,並承擔賠償責任;若過了質保期,則需要房屋所有人自己採取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 ...
房子四十年產權到期的,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 ...
房屋產權分為兩個概念,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我們平時說的七十年產權是指開發商從那地之日起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但是房子建在土地上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不可能把房子搬走,所以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是就是如何自動續期法律法規並沒有做明確的規定,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