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機關的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經公證後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應當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應說明原因,房地產管理機關會視情況予以辦理。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機關的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經公證後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應當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應說明原因,房地產管理機關會視情況予以辦理。
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是:
1、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合同;
2、準備好相應的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是: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式如下: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檔案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檔案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