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辦不下來,如果需要退首付,必須先解除購房合同。而解除購房合同屬於違約行為,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違約金支付金額一般合同裡面會有約定,具體交多少以合同約定的內容為主。並且根據違約責任的劃分,不屬於貸款人的責任導致違約,貸款人解除合同要求退還首付款,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而因為貸款人的原因導致房貸批不下來,這時候解除合同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以後,開發商才會退還首付款。
房貸辦不下來,如果需要退首付,必須先解除購房合同。而解除購房合同屬於違約行為,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違約金支付金額一般合同裡面會有約定,具體交多少以合同約定的內容為主。並且根據違約責任的劃分,不屬於貸款人的責任導致違約,貸款人解除合同要求退還首付款,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而因為貸款人的原因導致房貸批不下來,這時候解除合同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以後,開發商才會退還首付款。
購房者與開發商在申請房貸錢簽署了協議,如果房貸稽核沒有透過,全額退回購房首付款,這時候房貸審批不透過開發商就會退回首付。而雙方沒有約定的話,且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沒有透過房貸審批,這時候首付款不會退回,雙方只會協商協商解決問題。
在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一般合同都會有明確的約定,不是因為個人信用存在問題,無法成功申請到房貸,開發商會全額退還購房者的所有費用。
1、實際上,根據造成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不同,其違約責任劃分,定金退還與否的結果也會不同。
2、賣方原因。開發商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沒有預售許可的房子,銀行在審查的時候會發現,將不予批貸,或者是開發商沒有及時上交貸款材料導致房貸無法正常辦理。這個時候屬於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退還定金、首付款。
3、賣房人原因。對於涉及到共有產權的房子,賣房人在隱瞞共有產權人的情況下,將房子賣給購房人,這個時候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無法辦理過戶,也就無法辦理按揭貸款了。這種情況是由於賣房人隱瞞共有人真實資訊造成的違約,購房人可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4、購房人原因。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徵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鬆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提供虛假材料、徵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
5、非買賣雙方的原因。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