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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能否再提供證據

批捕後能否再提供證據

  批捕後可以再提供證據。批捕之後會有一個偵察期,在此期間可以提供新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原告撤訴後能否再起訴嗎

  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撤訴後可以再起訴,原告撤訴或者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條件的,裁定準許撒訴,案件審理終結;申請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案件繼續審理。不論是否准許撤訴,都必須以裁定的方式告知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駁回起訴後能否再進行起訴

  駁回起訴後可以再次起訴。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的,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有: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在我國職工被批捕能否開除

  被逮捕並非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被追究刑事責任才可以開除。逮捕是強制措施,並非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 ...

刑事案件經過二審能否上訴

  刑事案件,經過二審後,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仍然不服,不得再次提起上訴。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   因此,一個刑事案件,經過二審後,該刑事案件即告終結,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就是生效判決,不能再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如果一、二審法院確實在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上存在錯誤的, ...

行政訴訟能否進行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後不能再進行復議,如果對訴訟的結果不滿意或感覺有錯誤的話可以提起上訴。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   1、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複議由行政機關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受理,特殊情況下,由本級行政機關受理。   2、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 ...

證據不足駁回訴請能否起訴

  證據不足駁回訴請能再起訴,再次起訴需要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有新的事實和理由。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 ...

電信詐騙批捕證據不足放人嗎

  電信詐騙檢察院批捕後如果證據不足會放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 ...

報案需要提供證據

  報案後不需要提供證據,但是需要證明有犯罪事實的存在。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 ...

檢查院批捕證據不足怎麼辦

  檢查院批捕後證據不足應當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佈,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