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後離婚房子的分割是分成兩種不同的情況來處理,如果婚前就是屬於個人的房屋,在結婚以後因為拆遷得到一套安置房,該套安置房是屬於一方的個人房產,在離婚的時候不予分割。如果說是拆遷房屋沒有分房子,直接分的拆遷補償款,那拆遷補償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具體而言,夫妻共同按揭買房,離婚時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對於婚後共同房產,從價值上來講,雙方各佔一半,如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如果貸款尚未結清,房產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即使法院將房產判歸非產權登記人,也無法辦理。
3、如果原被告雙方對於涉案房產的價值無法達成一致,就要向法院申請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也會產生評估費用。
婚前財產離婚時法院一般會判決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房屋只要是當事人在婚前父母給出資購買的,就應當歸一方所有。是一方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後購買的,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在具體認定上,此類房屋的權屬,不但要考慮婚姻關係的成立與否,還有考慮出資方和出資方的出資意願。還應當結合其他因素綜合判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 ...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離婚是可以分割的,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字的行為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該房產屬於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是可以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 ...
一般來講,離婚後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1、第一步離婚夫妻雙方首先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房管局進行網籤;
2、第二步離婚夫妻雙方帶上網籤合同到核稅視窗排號核稅;
3、第三步離婚夫妻雙方帶上核稅的單子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辦證大廳辦理按揭房過戶手續;
4、第四步辦理更名手續後會給一個取件單 ...
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
男方出軌導致離婚的財產的分割,首先確定男方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 ...
家暴導致離婚財產分配時應當無過錯方多分一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1、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
2、只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派出所就會為女方辦理分戶手續,頒發一本新的以女方為戶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