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時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義務。
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裡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迫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裡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可以根據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申請進行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對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8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如果法院明確的對撫養費問題進行了判決,那麼如果父母一方或者雙方沒有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進行強制執行,法院還可以根據情況的輕重給予教育或者警告等,強制執行是最有效的解決方式,所以可以及時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 ...
撫養費不能主張利息。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
1、對方不給子女撫養費的,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前夫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2、法院進入強制程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 ...
撫養費強制執行後又不給可以向法院申請繼續強制執行。
有能力給不給的可能構成拒執罪可以要求拘留的。當然建議當事人可以透過與對方進行協商處理,可以將強制執行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識與對方溝通而使對方理解不可能逃脫撫養費的支付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 ...
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對方不可以不給,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承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 ...
離婚後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給撫養費,另一方可以把其告上法庭,由法庭調解或者判決。當《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生效後,還不給付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從被告工資中直接扣除。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