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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一篇缺少“人性”的事故報道

新京報:一篇缺少“人性”的事故報道

  河南義昌大橋爆炸垮塌事故發生後,大河網刊發的一篇《連霍高速義昌大橋發生垮塌事故省市組織搶險救援》報道,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網友指出,這篇1300餘字的報道,“提到16位省市領導的重視,1134字表揚河南省委省政府如何辛苦工作;其中褒揚語25處,如‘迅速、立即、有序、精幹、全力以赴、難度很大、全力救援’……沒出現一次傷亡人員或家屬名字,沒家屬一滴眼淚……”

  有網友還評論說,“報道中沒有人的味道”、“典型的八股官樣文章”。看完這篇報道,任何一個有正常情感的人,或許都會有同樣的感覺。

  一場突如其來的爆炸垮塌事故讓10位同胞罹難,令多個家庭陷入悲痛。人命關天,報道卻寥寥數語;死者為大,卻大不過領導的“重視”。說這篇報道眼中只有官員,而沒有民眾,或許不為過。塌橋廢墟之上,“人”不見了,只留下對當地政府、官員的大篇幅褒揚,這是對生命的漠視與麻木。

  近來,中央提出“改文風”,要求改進新聞報道方式。文風之所以要改,正是因為文風的背後是作風,是對待民眾的態度。改文風不僅僅是減少字數,也要遵從新聞規律和社會效果。

  在爆炸垮橋事故中,事故是怎麼發生的,造成了多少人員傷亡,都是哪些人員,現場救援情況如何,大橋質量有沒有問題,其中有沒有監管漏洞,誰該為事故負責等等,這些民眾最需要的資訊,大家看不到,卻看到了一大堆領導在“積極組織搶險救援”。這樣的報道有何新聞價值?社會效果究竟如何?

  事故報道,主角永遠都是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他們是事故的罹難者、受傷者及其親屬,以及參與事故救援的人員等。組織搶險救援的官員不能喧賓奪主。

  然而,太過常見的則是,民眾往往首先看到的都是“領導如何重視”,如何指揮組織搶險、救援,然後,才是事故現場,以及那些不幸的當事人。《人民日報》之前調查稱,在民眾最反感的官話、套話中,“領導重視”高居第一。就是民眾如此反感的一句話,卻屢屢出現在報道之中。

  這則“以褒揚領導為主,以報道事故為輔”新聞的出爐,不是偶然,而是習以為常。很多地方的官方網站、媒體已經習慣了八股式的報道,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對此也習慣了。甚至有些地方官員刻意為之,希望透過正面報道將壞事變好事,或者是洗刷、推脫自己的責任。

  在突發事件中,當地官員的言行不是沒有報道價值,一些官員的盡責盡職也應得到肯定,但是,更應該客觀、全面地報道事故本身,而不是以官員作為主要報道物件。

  中央出臺的“八項規定”明確提出,“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既然高層都可做到這點,地方官員難道不能嗎?如果充分考慮“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塌橋報道就不該這麼寫。

  這說明,慣性的力量非常強大,到了下邊,文風改起來並不容易。改文風,固然是地方媒體的事情,但是,地方主政官員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地方黨報、官網怎麼報道當地官員,也讓大家看到了,這些官員對待民眾的態度。

新京報:死於火災的棄兒是社會之痛

  2014年1月3日,河南蘭考人袁厲害家中發生火災,七名孩子喪生。袁厲害以收養遺棄孩童聞名,20多年來收養上百名棄嬰。去年9月,蘭考民政局曾表示,要妥善安置這些孤兒,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場還未知原因的火災,奪去了七個無辜的生命。早夭的生命再難復生,固讓人悲慟;但如果瞭解到他們生前“命若垃圾”的境遇,或許更讓人辛酸。

  媒體之前已多次報道,袁厲害多年收養棄嬰,但條件和精力所限,這些孩子難以得到很好照料。他們在草墊子和髒被褥鋪就的床上睡覺玩耍,在爛蘋果、舊衣物、衛生棉、磚塊的包圍中掙扎求生,一些孩子因得不到醫療救治而病重死去,連名字都沒有……如今七名孩子火災中喪生,只不過是將這些被忽視、遮蔽的殘酷景觀,再度掀開了一角。

  可以說,死於火災的這些棄兒,折射了中國草根慈善之痛。因為不管火災原因是什麼,袁厲害作為事實上的監護人,未盡到自身責任,難辭其咎。但將責任完全推給其個人,又讓人不忍。如果沒有她,這些孩子的命運,只怕會更加慘淡。我們已融入現代文明,但對棄嬰的收養,竟還處於如此原始自發的狀態,取決於“善人”“善心”,只管孩子溫飽延續生命,而快樂、安全的成長環境竟然成為遙不可及的夢。

  要改變這種狀況,當地政府有責任。棄嬰收養,政府有監督服務之責。《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袁厲害20多年來,收養了那麼多孩子,她個人精力和不寬裕的經濟條件,根本難以擔負責任。當地民政部門對此也瞭然於心,但有無實質行動?

  據悉,當地民政局只接收過袁厲害送交的5個棄嬰。根據民政局的表態,之所以沒接收其他孩子,是因他們被袁厲害養育數年,感情上難以割捨。表面上,民政局這是尊重當事人意願,實質有變相逃避責任之嫌。因為,當被收養的孩子沒能得到很好的照顧,甚至連基本安全都無法保障時,民政部門有義務進行幫扶或干預。

  此外,類似的民間收養棄嬰的情況不僅發生在蘭考。近些年來,民間愛心人士大量收養棄嬰的新聞,時常現諸媒體。不少被收養的孩子同樣面臨疾病、營養不良、無人看管的窘境。儘管,近年來,民間慈善進步良多,但是,蘭考這個慘劇仍然提醒人們,我們這個社會仍然需要更多慈善的陽光。如何讓慈善救助更多的孩子,讓民間慈善更加專業而規範,仍然是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

  棄嬰“命若垃圾”,是文明社會之恥。蘭考的這次火災敲響警鐘: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和社會力量,均應多一些作為,改變草根慈善的原始狀態,共同給孩子構築一個溫暖的巢穴。這些可憐的生命被親人所棄已是大不幸,不能再被社會所遺棄。

新京報:救助站憑啥毆打“流浪者”?

   近日,湖南一家媒體派出一名記者,以流浪漢身份全程體驗救助站的生活。不料,該記者被送進長沙市救助站幾分鐘之後,即遭遇救助站工作人員的拷問和圍毆。死縛雙手,死摁雙腳,膝蓋頂頭部……隨後,這名記者在一份表格上填寫了“自願放棄救助”,並簽名、摁手印之後,才得以結束了這一次“恐怖救助”之旅。

  昨日,長沙方面回應,記者被毆主要原因是當班醫生和保安懷疑對方鼓起的褲袋有危險品,檢查時遭遇強烈反抗,保安恐其傷害工作人員,將其控制。

  長沙方面的回應似乎只是強調,這只是一個個案,而不是對待流浪人員的常規方式。然而,這樣的一面之詞,難以服眾。

  僅僅是因為懷疑對方鼓起的褲袋有危險品,就可以強行檢查,將人綁縛起來毆打、並限制人身自由嗎?那麼,他們又該如何解釋,那位同時在救助站被縛雙腳的老年流浪者?又當如何解釋,讓記者在表格上填寫“自願放棄救助”?

  長沙方面簡單的回應,並不能消除救助站暴力對待流浪者的印象。相反,倒是這篇暗訪報道,更讓公眾瞭解了一些地方“流浪漢不願去救助站”的真相。

  一段時間以來,關於救助站的新聞不少,多個城市為何有人會凍死街頭,一些救助站為何不僅沒有成為流浪乞討人員暫時歇息的中轉之所,反而被視為人人避之不及的畏途。究其原因,從這篇報道中或許可見一斑。

  《收容遣送辦法》雖在2003年就廢止了,但很多城市的救助站,依然沿襲了收容遣送的管制型思路,並沒有真正轉向公共服務。長沙救助站的暴虐或許只是極端個案,但這也提醒著一種現實的存在:孫志剛事件之後,打死人的制度廢了,但暴虐的現象還在。一些救助站並沒有將救助理解為一種政府必須提供的、可選擇的幫助。

  制度改變了,但是,一些管制者的心態和理念並沒有改變。他們習慣於管制,而不喜歡服務,他們習慣了用拳頭對待流浪者等弱勢人群,而拒絕伸出手掌服務大眾。

  在城市流浪乞討的人員應該受到尊重和善待,享有完整的公民權利。他們有接受救助的權利,也有不接受救助的權利;在接受救助的時候,他們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也不能因為救助而被暫時擱置。每個人都不能被隨意侮辱或傷害,更何況是本應提供溫情的救助站?

  要之,流浪者“恐怖救助”之旅如何終結?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需要認真對照法律法規的精神,反思自己的行為,必要的時候,有關部門還要嚴肅問責,以矯正相關工作人員的不當、甚至是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需要從城市鄉村的綜合治理出發,摒棄以往相沿成習的管制思路,以開放的視野看待城市裡的流浪乞討現象,並從根本上著力消除貧困,以減少流浪乞討現象。當然,對於一小部分習慣流浪乞討的人員而言,尊重並善待也並非不可以。

  就此事而言,還需有關部門介入調查,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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