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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土壤汙染咋成了“國家秘密”?

新京報:土壤汙染咋成了“國家秘密”?

  據《法制日報》報道,2月24日,北京律師董正偉收到了環保部的政府資訊公開告知書。令他失望的是,對於他所提出的請求環保部公開“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方法和資料資訊”的申請,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

  媒體沒有披露環保部門依據什麼標準,來認定全國土壤汙染狀況屬於“國家秘密”。《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的是“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國家秘密”就是一個例外。確屬“國家秘密”的不應公開,對那些可能危及國家核心利益的“國家秘密”更不能公開。

  但“國家秘密”也不能是個“筐”,什麼都可往裡裝。在制度層面,還有一部《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細則,裡面詳細規定了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政府部門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有關資訊,理當提出具體的認定依據。

  任由政府部門解釋“國家秘密”,不但會傷害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也同樣會傷害國家的保密制度。因《保守國家秘密法》並不排斥政府資訊公開,相反,在該法第4條還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具體到土壤汙染狀況,資訊關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公眾擁有知情權。據媒體報道,自2004年以來,毒地開發引發的急性中毒事件頻頻曝光。如2006年7月,位於蘇州南環路附近郭巷的一家化工企業搬遷後,留下20畝毒地,導致六名築路工人在挖土時昏迷。若有一張詳盡的全國土壤汙染狀況地圖,類似的悲劇將大大減少。而且,國務院今年曾有“未治理毒地不能建住宅”的規定,只有土地汙染資訊的全面及時釋出,民眾才能監督這一規定是否落到實處。

  除了類似“毒地”之外,土壤汙染還在更多層面威脅著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比如,很多被重金屬汙染的土地仍在生產稻米等農作物,土壤汙染透過農作物種植以及食品傳播,對更大範圍的民眾造成了健康損害。如果說化工企業搬遷遺留的“毒地”,周邊民眾還能有所警覺,那些由大氣、水體向土壤轉移的重金屬汙染,“潛伏”更深,離不開政府部門的監控和資訊釋出。這些直接影響民眾生存健康的汙染資訊,不應該全歸類於“國家秘密”。

  從另一角度看,“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方法和資料資訊”是基於一場耗資巨大的摸底調查。花費了納稅人如此龐大的一筆調查資金,卻不公佈最終的調查結果,如何能取信於民?希望有關部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對民眾的訴求做出更明晰的回應。真正的“國家秘密”不公開,民眾能理解,但將土壤汙染資訊也列入“國家秘密”,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還是希望有關部門回應民眾關切,依法公開土壤汙染資訊。

新京報:死於火災的棄兒是社會之痛

  2014年1月3日,河南蘭考人袁厲害家中發生火災,七名孩子喪生。袁厲害以收養遺棄孩童聞名,20多年來收養上百名棄嬰。去年9月,蘭考民政局曾表示,要妥善安置這些孤兒,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場還未知原因的火災,奪去了七個無辜的生命。早夭的生命再難復生,固讓人悲慟;但如果瞭解到他們生前“命若垃圾”的境遇,或許更讓人辛酸。

  媒體之前已多次報道,袁厲害多年收養棄嬰,但條件和精力所限,這些孩子難以得到很好照料。他們在草墊子和髒被褥鋪就的床上睡覺玩耍,在爛蘋果、舊衣物、衛生棉、磚塊的包圍中掙扎求生,一些孩子因得不到醫療救治而病重死去,連名字都沒有……如今七名孩子火災中喪生,只不過是將這些被忽視、遮蔽的殘酷景觀,再度掀開了一角。

  可以說,死於火災的這些棄兒,折射了中國草根慈善之痛。因為不管火災原因是什麼,袁厲害作為事實上的監護人,未盡到自身責任,難辭其咎。但將責任完全推給其個人,又讓人不忍。如果沒有她,這些孩子的命運,只怕會更加慘淡。我們已融入現代文明,但對棄嬰的收養,竟還處於如此原始自發的狀態,取決於“善人”“善心”,只管孩子溫飽延續生命,而快樂、安全的成長環境竟然成為遙不可及的夢。

  要改變這種狀況,當地政府有責任。棄嬰收養,政府有監督服務之責。《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袁厲害20多年來,收養了那麼多孩子,她個人精力和不寬裕的經濟條件,根本難以擔負責任。當地民政部門對此也瞭然於心,但有無實質行動?

  據悉,當地民政局只接收過袁厲害送交的5個棄嬰。根據民政局的表態,之所以沒接收其他孩子,是因他們被袁厲害養育數年,感情上難以割捨。表面上,民政局這是尊重當事人意願,實質有變相逃避責任之嫌。因為,當被收養的孩子沒能得到很好的照顧,甚至連基本安全都無法保障時,民政部門有義務進行幫扶或干預。

  此外,類似的民間收養棄嬰的情況不僅發生在蘭考。近些年來,民間愛心人士大量收養棄嬰的新聞,時常現諸媒體。不少被收養的孩子同樣面臨疾病、營養不良、無人看管的窘境。儘管,近年來,民間慈善進步良多,但是,蘭考這個慘劇仍然提醒人們,我們這個社會仍然需要更多慈善的陽光。如何讓慈善救助更多的孩子,讓民間慈善更加專業而規範,仍然是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

  棄嬰“命若垃圾”,是文明社會之恥。蘭考的這次火災敲響警鐘: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和社會力量,均應多一些作為,改變草根慈善的原始狀態,共同給孩子構築一個溫暖的巢穴。這些可憐的生命被親人所棄已是大不幸,不能再被社會所遺棄。

新京報:救助站憑啥毆打“流浪者”?

   近日,湖南一家媒體派出一名記者,以流浪漢身份全程體驗救助站的生活。不料,該記者被送進長沙市救助站幾分鐘之後,即遭遇救助站工作人員的拷問和圍毆。死縛雙手,死摁雙腳,膝蓋頂頭部……隨後,這名記者在一份表格上填寫了“自願放棄救助”,並簽名、摁手印之後,才得以結束了這一次“恐怖救助”之旅。

  昨日,長沙方面回應,記者被毆主要原因是當班醫生和保安懷疑對方鼓起的褲袋有危險品,檢查時遭遇強烈反抗,保安恐其傷害工作人員,將其控制。

  長沙方面的回應似乎只是強調,這只是一個個案,而不是對待流浪人員的常規方式。然而,這樣的一面之詞,難以服眾。

  僅僅是因為懷疑對方鼓起的褲袋有危險品,就可以強行檢查,將人綁縛起來毆打、並限制人身自由嗎?那麼,他們又該如何解釋,那位同時在救助站被縛雙腳的老年流浪者?又當如何解釋,讓記者在表格上填寫“自願放棄救助”?

  長沙方面簡單的回應,並不能消除救助站暴力對待流浪者的印象。相反,倒是這篇暗訪報道,更讓公眾瞭解了一些地方“流浪漢不願去救助站”的真相。

  一段時間以來,關於救助站的新聞不少,多個城市為何有人會凍死街頭,一些救助站為何不僅沒有成為流浪乞討人員暫時歇息的中轉之所,反而被視為人人避之不及的畏途。究其原因,從這篇報道中或許可見一斑。

  《收容遣送辦法》雖在2003年就廢止了,但很多城市的救助站,依然沿襲了收容遣送的管制型思路,並沒有真正轉向公共服務。長沙救助站的暴虐或許只是極端個案,但這也提醒著一種現實的存在:孫志剛事件之後,打死人的制度廢了,但暴虐的現象還在。一些救助站並沒有將救助理解為一種政府必須提供的、可選擇的幫助。

  制度改變了,但是,一些管制者的心態和理念並沒有改變。他們習慣於管制,而不喜歡服務,他們習慣了用拳頭對待流浪者等弱勢人群,而拒絕伸出手掌服務大眾。

  在城市流浪乞討的人員應該受到尊重和善待,享有完整的公民權利。他們有接受救助的權利,也有不接受救助的權利;在接受救助的時候,他們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也不能因為救助而被暫時擱置。每個人都不能被隨意侮辱或傷害,更何況是本應提供溫情的救助站?

  要之,流浪者“恐怖救助”之旅如何終結?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需要認真對照法律法規的精神,反思自己的行為,必要的時候,有關部門還要嚴肅問責,以矯正相關工作人員的不當、甚至是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需要從城市鄉村的綜合治理出發,摒棄以往相沿成習的管制思路,以開放的視野看待城市裡的流浪乞討現象,並從根本上著力消除貧困,以減少流浪乞討現象。當然,對於一小部分習慣流浪乞討的人員而言,尊重並善待也並非不可以。

  就此事而言,還需有關部門介入調查,還原真相。


一篇缺少“人性”的事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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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人滿為患為何不預警?

     長城的人海   雙節長假,全國各知名景區再次出現天量客流,陝西華山大批遊客滯留山頂,普陀山出現遊客滯留,西湖、黃山、九寨溝、三亞……無不出現客流井噴,看景成了看人,遊客怨聲載道。不過,雖然這些景區均創下或者逼近歷史最高接待量,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但迄今為止,罕有景區主動釋出客流預警,以分流遊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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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是官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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