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安全投入符合要求;
4、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6、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7、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8、作業場所、安全設施、工藝符合法規、標準要求;
9、有職業健康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
10、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安全投入符合要求;
4、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6、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7、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8、作業場所、安全設施、工藝符合法規、標準要求;
9、有職業健康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
10、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勞動密集型。其加工和生產組織過程可以在較少的資本投入下執行,同時也就對勞動力成本頗為敏感。
2、缺乏經濟規模效應。這是由於較少的初始投入和較少的固定資產投入及加工過程中相對的獨立性和分散性所致。
3、服裝運營流程長。儘管服裝本身加工流程不長,但由於涉及紡紗、織造、印染甚至新型纖維的生產,導致了生產週期的延長。
4、服裝流行週期短。表現在時裝季節的更迭,這種快速變化給服裝行業帶來了機會的同時,也給企業經營帶來了風險和不穩定性。
5、異質性與多樣化。這決定了服裝行業經營是小批次多品種,以此滿足各種不同細分市場的需要。
1、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勞動者訂立協議,免除或減輕其對勞動者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承擔的責任。
2、勞動者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3、勞動者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勞動者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者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在採取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5、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勞動者,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用工單位提出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