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財產糾紛既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達成離婚合意並透過婚姻登記程式解除婚姻關係。訴訟離婚是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合意時,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有財產糾紛是可以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如果都明確表示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那麼就可以透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對於財產分割存在爭議,無法協商一致,那麼可以選擇去法院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有債務糾紛的怎麼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可以走協商離婚和訴訟離婚。首先是雙方進行協商,對債務有誰承擔、承擔多少,進行約定,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去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申請。
協商不成可以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中,首先是認定糾紛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還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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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須向婚姻登記部門提交雙方協商一致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一般需要載明夫妻雙方的身份資訊、雙方一致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方案、債權債務等內容。如果雙方無小孩無財產糾紛的,那麼在書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仍然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中註明雙方沒有生育子女且離 ...
離婚後財產糾紛有: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 ...
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 ...
一是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二是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因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三是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 ...
離婚後財產糾紛提起的條件有:
1、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給付財產和相關款項的;
2、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有脅迫、欺詐等行為的;
3、婚姻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
4、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製造債務侵吞夫妻共同財產的。
【法律依據 ...
1、存款,在轉移存款時,一般轉移財產的一方會設立新的賬戶,平日不動聲色的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戶裡。
2、公司股權的轉移。
3、房產,在房產轉移上,一般還是比較好發現的。常見的轉移房產的方法有: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資訊、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
4、私贈財產。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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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糾紛適用法律主要是:
1、《婚姻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