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珠是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狀如念珠,計一百零八顆。珠用東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蠟等製作,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
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以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才得掛用。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其中東珠和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
朝珠是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狀如念珠,計一百零八顆。珠用東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蠟等製作,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
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以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才得掛用。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其中東珠和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
朝珠的質料有東珠、翡翠、瑪瑙、藍晶石、珊瑚等。
朝珠象徵著四季,一百零八顆珠代表一年十二個月,24節氣、72候,四個佛頭象徵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下垂於背後的佛頭、背雲,寓意“一元復始”,三串綠松石記捻表示一月中的上、中、下三個旬期,總和為30天。
朝珠由108顆珠子貫穿而成,掛於頸上,垂在胸前。每盤朝珠有四個大珠,垂在胸前的叫“佛頭”,在背後還有一個下垂的“背雲”,在朝珠兩側,有三串小珠,左二右一,各10粒,名為“記捻”。按清《會典》規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掛朝珠,朝珠雖然是裝飾品,但一般官員和百姓不能隨意佩帶。對於佩帶何種質地的朝珠,也有嚴格的區分和等級規定,從官員胸前所佩帶朝珠質地的好壞,可以看出官員的品級高低來。
1、朝珠顆數:108顆。
2、朝珠,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朝珠是清朝禮服的一種佩掛物,掛在頸項垂於胸前。朝珠共108顆,每27顆間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顆,稱分珠,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