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有效,但是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有效,但是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按照年齡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8歲以下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簽訂的合同不論情況,皆為無效合同。
第二類:8歲以上,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第三類:16週歲到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才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47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傳真簽字的合同在形式上屬於書面合同,只要合同內容不違反《合同法》關於無效合同或可撤銷合同的相關規定,傳真簽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依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