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冬是著名的京劇女老生演員,是餘門的唯一女弟子。但是孟小冬與梅蘭芳曾有過故事,但是梅蘭芳對孟小冬並未明媒正娶,孟小冬對梅蘭芳也就不負有婚姻意義上的責任,所以這段感情遂告終結。本期戲劇文化將為你介紹孟小冬。
孟小冬(1908年1月9日-1977年5月26日)又名孟若蘭、孟令輝,在上海出生,出生於梨園世家,著名京劇女老生演員,有老生皇帝(冬皇)之譽,師承餘叔巖,是餘門惟一的女弟子。
孟小冬的表演扮相英俊,嗓音蒼勁醇厚,高低寬窄咸宜,中氣充沛,滿宮滿調,且無雌音,被公認為“餘派”主要傳人。北京大學教授吳小如曾說她是學餘最成功的一位。代表劇目有《捉放曹》、《搜孤救孤》、《洪羊洞》、《盜宗卷》、《擊鼓罵曹》、《烏盆記》、《空城計》、《珠簾寨》、《御碑亭》、《碰碑》、《魚腸劍》等。
她的弟子有趙培鑫等,辜振甫在港工作時曾向她問藝。琴師王瑞芝是餘叔巖生前的琴師,餘身故後在上海開始傍她,1950年代後期從英屬香港到北京,在北京京劇團(現在的北京京劇院)工作,傍餘門弟子譚富英。1953-1963年間,香港票友黃金懋為孟小冬唯一收過的入室弟子。1925年8月孟小冬結識梅蘭芳,合演《游龍戲鳳》。1927年孟小冬以兼祧的名義與梅蘭芳成婚。當時梅蘭芳已有一妻王明華,另一有平妻福芝芳]。1933年分手。1949年春移民英屬香港。1950年於香港與杜月笙結為夫婦,與杜月笙結婚後,徹底退出舞臺。
1926年,梅蘭芳的感情生活中出現了個插曲。這便是社會議論頗多的“梅孟之戀”,女主角是當時名滿京華的老生演員孟小冬。
孟小冬比梅蘭芳小13歲,祖父孟七是與譚鑫培同時代的著名文武老生兼武淨演員,後從北方遷至上海。父親孟鴻群工文武老生,她生在上海,受家庭薰陶,自小喜好唱戲,父親看準她的天賦,打小就讓她拜師學藝。她因聰慧,又下過苦功,年僅7歲就兩次搭班去無錫演出。9歲時,正式拜舅父(一說姑父)仇月祥學習孫(菊仙)派老生,12歲時在無錫新世界登臺,14歲時在上海乾坤大劇場演出。這期間,她不但應工老生,連武生也唱。18歲到北京後,拜陳秀華為師,專攻餘派老生戲。至於拜餘叔巖為師,得其親授,那是後話,1938年的事了。
1925年,北京第一舞臺有一場盛大的義務戲,大軸是梅蘭芳、楊小樓的《霸王別姬》,倒二是餘叔巖、尚小云的《打漁殺家》,倒三就是孟小冬和裘桂仙的《上天台》,連馬連良、荀慧生等名角的戲都排在前面,可以說這場演出對孟小冬來說意義重大。從此,她在京城聲名鵲起,以後的營業戲賣座幾乎與梅蘭芳、楊小樓、餘叔巖相持平。
因為梅蘭芳與孟小冬都是名伶,所以他倆的戀情廣受關注,傳說也多。關於這場戀愛是如何發生的,有的說是梅蘭芳身邊的朋友為了某種目的撮合的,有的說是梅太太福芝芳因身患沉痾,而預先安排。如此等等,並無實據。其實最有可能的原因即是兩人同臺演戲,配合默契;臺下互相傾慕對方的才華,經常交流藝術,日久生情。
1926年8月28日的《北洋畫報》上有署名“傲翁”者撰文說“小冬聽從記者意見,決定嫁,新郎不是闊老,也不是督軍代表之類,而是梅蘭芳。”當天的《北洋畫報》上還刊發了梅、孟各一張照片,照片下的文字介紹分別是“將娶孟小冬之梅蘭芳(戲裝)”、“將嫁梅蘭芳之孟小冬(旗裝)”。這可能是媒體最早一次對梅孟戀情作肯定報道。次年2月,梅孟雙雙相偕從上海返回北京,梅孟關係似乎更得到了證實。總之,梅蘭芳與孟小冬的新屋設於東城內務部街的一條小巷內。
梅孟之戀雖因他二人在世人眼中特別般配而被稱頌一時,卻終未能長久。兩人分手的原因也是眾說紛紜,有些說法跡近小說情節,甚為可笑。
還在梅孟相戀中,發生了一樁震驚整個京城的“血案”,梅蘭芳差點丟了性命,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紈袴子弟王惟琛一直單戀孟小冬,始終得不到小冬回報,正在百般愁苦之際,聽說小冬已被梅蘭芳“搶了去”,一時想不開,一天突然闖入梅宅,欲找梅蘭芳理論。當時已近正午,梅蘭芳和馮幼偉等幾個朋友正在吃午飯,傭人進來通報,說有一個“身穿淺色西裝,文質彬彬,年約20歲左右,一看就是個大學生模樣的人”要見梅大爺。在座的北京《大陸晚報》經理張漢舉自告奮勇,對梅蘭芳說他先出去看看那人有什麼事,說完,便離座隨傭人走出餐廳往客廳走去。
張漢舉矮矮胖胖,由於記者出身,頗善詞令,平時熱衷於交際,喜歡管三管四,所以有“夜壺張三”的綽號。他來到客廳,以為找幾句託詞就可以把王惟琛打發掉,誰知還未等他開口,就見王惟琛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手槍,抵住張漢舉,叫道:“你叫梅蘭梅出來見我!”張漢舉到底也是見過世面的人,他很快就穩定了情緒,回說梅蘭芳出去了。王惟琛自己也很緊張,聽說梅蘭芳不在家,便顫聲要求張漢舉轉告梅家,要梅家先掏出五萬塊錢,賠償他失去女朋友的精神損失。槍口下的張漢舉大聲呼喚傭人,讓他們轉告馮幼偉,趕快去籌款。
其實,早在王惟琛掏出手槍的那一刻,就有傭人忙不迭地奔到餐廳通知了梅蘭芳、馮幼偉。此時,聽王惟琛說要錢,馮幼偉一面打電話通知軍警督察處,一面通知銀行迅速提出五萬元現款。
錢送到時,軍警也已包圍了梅宅。當傭人將錢扔進客廳後,王惟琛將張漢舉挾作人質,好使他安全離開梅家。走到大門外,王惟琛這才發現軍警不僅包圍了梅宅,連周圍屋頂上都有荷槍持彈的軍警,因為過於緊張,他手中的槍響了,張漢舉重重地倒在了地上。一見人質已死,軍警們眾槍齊發,頃刻間,王惟琛被打成了蜂窩狀,當場斃命。
次日,大柵欄附近的一根電線杆上,高懸著一個木籠,木籠裡放著的正是王惟琛的血淋淋的頭。這顆人頭在電線杆上晃盪了整整三天。當年,最重的刑罰也不過是示眾三天,可見“軍警處”是將“王案”作為大案來處理的。
王惟琛的死算是咎由自取,張漢舉卻死得冤枉。梅蘭芳對張漢舉之死深感歉疚,他不僅包攬了張漢舉的後事,而且還贈送給張家位於麻草園的房屋一幢,現金二千元。
後來梅孟分手,有人便將這兩件事說為因果——梅蘭芳受“血案”的刺激而離開孟小冬。其實這又是人們的猜想。
人的感情是複雜的,故不應簡單視之。梅孟分手未必只有一個原因,但直接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梅蘭芳聽說在他訪美期間,孟小冬身邊另有感情介入。梅蘭芳對孟小冬並未明媒正娶,孟小冬對梅蘭芳也就不負有婚姻意義上的責任,這段感情遂告終結。
有史料說,1931年,在孟小冬聘請的鄭毓秀律師和上海的杜月笙的調停下,梅蘭芳給孟小冬4萬塊錢為贍養費。
其實是梅蘭芳訪美的次年回到北京時,得知孟小冬在天津欠了債,於是給了她幾萬塊錢。由此可見梅蘭芳為人的厚道及情義。
孟小冬後來嫁給了上海聞人杜月笙,1949年5月隨杜去了香港。杜月笙去世後,孟小冬在家收徒教戲。1967年秋移居臺北,10年後發肺氣腫與心臟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