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如何報請複核

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如何報請複核

  死刑複核是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核所遵循的一種特殊審判程式。

  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報請複核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緩期執行案件如何報請複核

  死刑複核是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核所遵循的一種特殊審判程式。

  死刑緩期執行案件的報請複核:

  死刑緩期執行案件的核準權在高階人民法院複核死刑緩期執行案件的複核內容、方式等與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相同。高階人民法院按照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1)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裁定發回重新審判;

  (2)認為原判量刑過重的,依法改判;

  (3)同意維持原判的,裁定予以核准。

  《刑事訴訟法》第248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階人民法院核准。

  第250條,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死刑案件,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對於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

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的由誰來執行

  關於死刑立即執行由誰來執行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裁定,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由高階人民法院交付原審(一審)人民法院執行,原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命令後,應當在7日內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的,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由高階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死刑立即執行執行後還需處理什麼

  死刑立即執行即我們平時說的死刑,是一種死刑執行制度,而並非比死緩更嚴厲的刑罰。執行後的處理。   (1)應當及時審查死刑罪犯的遺書、遺言筆錄,涉及財產繼承、債務清償、家事囑託等內容的,將遺書、遺言筆錄交給家屬,同時複製存卷備查;涉及案件線索等問題的,應當抄送有關機關。(2)通知罪犯家屬在限期內領取罪犯屍體 ...

死刑立即執行是等多久

  依照現行相關法律的情況,如果是判處死刑,是要有最高法院核准的。核准後,交由原審法院執行,原審法院在接到執行死刑核准的命令一般在一週內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46條的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死刑立即執行能活幾天

  依照現行相關法律的情況,如果是判處死刑,是要有最高法院核准的。核准後,交由原審法院執行,原審法院在接到執行死刑核准的命令一般在一週內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48條:依照現行相關法律的情況,如果是判處死刑,是要有最高法院核准的。核准後,交由原審法院執行,原審法院在接到執行死刑核准的命令一般在 ...

死刑立即執行應當履行哪些程式

  死刑立即執行的程式:   1、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2、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死刑,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即認真核對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基 ...

數罪併罰會判死刑立即執行

  不會判死刑,有一個判無期的數罪併罰就是無期徒刑。執行的是無期徒刑,但一樣可以減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 ...

宣告死刑後會立即執行

  不是馬上執行,只是一種死刑制度。   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階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均由高階人民法院交付原審人民法院執行。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死刑執行命令後,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   死刑分為緩期2年執行和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死刑立即執行即平時說的死刑,是一種死刑執行制度,而並非比死緩 ...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判處死刑之後還要進行復核,複核通過後執行死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