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器具包括:輪椅、座便椅、柺杖、手杖、盲杖、助行器、助視器、助聽器、矯正器等。使用輔助器具能夠明顯提高殘疾人的行動能力和生活質量,那麼如何能夠免費領取到輔助器具呢?
方法/步驟1殘疾人本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鄉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並提供殘疾人證、身份證、低保證或貧困證明
2鄉鎮(街道)殘聯初審後填寫輔助器具申請審批表》、《輔助器具評估適配表》,上報至縣(區)殘聯
3縣(區)殘聯稽核並進行輔助器具適配評估,發放輔助器具,並負責指導殘疾人使用
輔助器具包括:輪椅、座便椅、柺杖、手杖、盲杖、助行器、助視器、助聽器、矯正器等。使用輔助器具能夠明顯提高殘疾人的行動能力和生活質量,那麼如何能夠免費領取到輔助器具呢?
方法/步驟1殘疾人本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鄉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並提供殘疾人證、身份證、低保證或貧困證明
2鄉鎮(街道)殘聯初審後填寫輔助器具申請審批表》、《輔助器具評估適配表》,上報至縣(區)殘聯
3縣(區)殘聯稽核並進行輔助器具適配評估,發放輔助器具,並負責指導殘疾人使用
按照最高法院相關解釋的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最長給付年限,建議參照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計算,即一般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超過確定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
如果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配製殘疾輔助器具,可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五至十年。
鑑於物價波動,被侵權人身體健康狀況變化等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不建議確定過長的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年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1、首先到殘疾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殘疾證、身份證)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殘聯提出求職培訓申請,並填寫《殘疾人就業求職登記表》後上報至縣(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
2、縣(區)殘疾人就業報務機構將收到的《殘疾人就業求職登記表》分類彙總,為開辦職業技能培訓班做準備。
3、縣(區)殘疾人就業報務機構根據殘疾人需求開辦具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班(吃、住、學全免費)。
4、培訓結業後,縣(區)殘疾人就業報務機構透過扶持殘疾人個體創業、向企業推薦就業、舉辦殘疾人專項就業招聘會等方式,幫助透過培訓的殘疾人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