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111條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民法總則》第三十九條的內容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係終止: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係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係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等。【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八十七條規定,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親權民法總則的基本內容有: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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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屬: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六)項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近親屬的範圍影響到民事訴訟中訴訟代理人的確認,法律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
民法總則第151條,著重說明了“趁人之危”“顯失公平”兩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 ...
民法總則關於隱私權的內容: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 ...
購房合同包括的內容:
1、房屋的基本情況
2、房價及付款方式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4、產權登記及費用
5、房屋基地使用權
6、違約責任
7、房屋交接事項
8、爭議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 ...
管轄權的內容包括:
1、屬人管轄權。指各國對具有本國國籍的公民實行管轄的權利。
2、屬地管轄權。指國家對領域內的一切人、物和發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轄權。
3、保護性管轄權。指國家對於外國人在該國領域外侵害該國的國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管轄。
4、普遍性管轄權。根據《國際法》規定, ...
申論包括四個方面,即閱讀資料、概括問題、提出對策、進行論證。
具體介紹為:
1、閱讀資料是對問題的全面理解,以為下面步驟做好鋪墊;
2、概括主題是重要的承上啟下環節,一方面是對前面閱讀資料環節的小結,另一方面,又使提出的對策或可行性方案以及論證過程更具有針對性;
3、提出對策是申論考試的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