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168條是有關代理人權利的規定。《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智慧財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規定了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以及享有客體。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積體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民法總則》第三十九條的內容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係終止: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係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係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
民法總則第151條,著重說明了“趁人之危”“顯失公平”兩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 ...
民法總則111條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
新《民法總則》第148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一、在欺詐人方面:
1、須有欺騙他人的行為。
2、須有欺詐故意。
被欺詐人方面:
1、須被欺詐人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
2、須被欺詐人因錯誤而 ...
《民法總則》第152條的規定是:
第一百五十二條,本法生效以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主管機關批准開辦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已經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可以不再辦理法人登記,即具有法人資格。
解讀:
1、批准主體: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的單位批准的,下級單位批准的不在此列。
2、企業型別限 ...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 ...
民法總則第15條規定認定出生時間、死亡時間的證據規則。根據《民法總則》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可以作為法庭認定自然人出生 ...
民法總則第七十五條是關於設立法人的相關規定。
《民法總則》第七十五條規定,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