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理解:執行程式中,案外人因實體法上的原因承受執行當事人地位,享有申請執行人的權利或者承擔被執行人的義務,就是執行承擔。其包括執行程式中權利的繼承和義務的承擔兩個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具體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需要進行巡迴審理,就地辦案。
釋義:開庭審理的地點在受訴法院審判廳內進行,也可以根據客觀需要和可能,到當事人所在地、案發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審理。巡迴審理可以方便群眾參加訴訟,有利於生產和工作,判決生效後更容易執行。
民訴法119條規定的起訴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有:合議制、迴避制、公開審判制、兩審終審制。
合議制:是指由若干名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制度。
迴避制度:是指為了保證案件的公正審判,而要求與案件有一定的利害關係的審判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參與本案的審理活動或訴訟活動的審判制度。
公開審判制度:是指人 ...
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資訊網路、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資訊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 ...
1、第一百零九回是:困司馬漢將奇謀,廢曹芳魏家果報:蜀漢延熙十六年秋,將軍姜維起兵二十萬,令廖化,張翼為左右先鋒,夏侯霸為參謀,張嶷為運糧使,大兵出陽平關伐魏。維與夏侯霸商議曰:“向取雍州,不克而還;今若再出,必又有準備。公有何高見?”霸曰:“隴上諸郡,只有南安錢糧最廣;若先取之,足可為本。曏者不克而還, ...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九條》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 ...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合議庭:根據我國訴訟法,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
第七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式,簡化辦事手續,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釋義: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式,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實施交通安全管理,應當簡化辦 ...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內容: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