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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婚協議書不能辦理離婚嗎

離婚協議書在離婚後可以改嗎

  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後是不能在修改離婚協議書的,但是如果出現法定的可以修改的情形的,就可以對協議書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援,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

夫妻簽了離婚協議書算離婚嗎

  夫妻簽了離婚協議書不算離婚,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及發放離婚證,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能更改嗎

  (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三)變更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離婚協議書可更改

  (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三)變更協議限 ...

簽完離婚協議書就是離婚

  簽完離婚協議書不是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

離婚協議書離婚

  經過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手續的離婚協議書,屬於離婚。離婚協議不僅是普通合同的關係,還是涉及到人身關係的一種特殊協議。離婚協議的效力,通常需要具備一般協議的效力要件,還要經過法定登記機關相關手續的辦理。如果只是簽訂了離婚的協議書,但沒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手續辦理,離婚協議則不會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 ...

簽了離婚協議書就算離婚

  如果雙方只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沒有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離婚協議並未生效,雙方婚姻關係也未解除,這個不算離婚。   因為婚姻關係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辦理離婚證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離婚裁判文書為準。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簽了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會判離

  簽了離婚協議書是不用去法院的,在民政局當天就可以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

離婚協議書離婚後可以修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 ...

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可以變更

  如果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允許夫妻隨意變更,那麼會造成離婚協議書變成一張廢紙的後果,不能對夫妻產生有效約束。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應按照雙方的協議履行義務。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