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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的司法鑑定有哪些規定

法院指定的司法鑑定有哪些規定

  關於法院指定司法鑑定機構的規定是:

  根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依據尊重當事人選擇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結合的原則,組織訴訟雙方當事人進行司法鑑定的對外委託。訴訟雙方當事人協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在列入名冊的、符合鑑定要求的鑑定人中,選擇受委託人鑑定。

汽車司法鑑定有哪些專案

  汽車司法鑑定的專案有:

  1、安全效能檢驗;

  2、交通事故車輛檢驗物件;

  3、交通死亡事故;

  4、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

  5、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6、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

  7、交通事故車輛型別不明確。

  【法律依據】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五條,司法鑑定實行鑑定人負責制度。司法鑑定人應當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鑑定,並對自己作出的鑑定意見負責。司法鑑定人不得違反規定會見訴訟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

法院指定監護人形式有哪些

  根據《意見》第十七條的規定,有關組織指定監護人既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頭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無須同時通知其他當事人或其它有關組織。

  這是因為:

  (一)根據《意見》第十九條的規定,只有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才有提起訴訟的權利,而其他當事人沒有這種權利;

  (二)有關組織之間都是並列關係,某一組織無須經過其他有關組織的同意,也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作出指定的決定。

  這就決定了指定監護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關組織依照《民法總則》規定的原則予以指定,並書面或者口頭通知被指定人即可。

  《民法總則》規定的指定監護的權力機關,是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指定監護可以用口頭方式,也可以用書面方式,只要指定監護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決。指定監護被指定人未提起訴訟時,自收到通知後滿30天后生效;在提起訴訟時,自法院裁決之日起生效。


商業秘密司法鑑定哪些問題

  商業秘密司法鑑定的問題有:   (一)關於鑑定機關的資質問題;   (二)關於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問題;   (三)關於出版物公開和秘密性的關係問題。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2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鑑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鑑定事項所需的 ...

法院立案監督都哪些規定

  法院立案監督的規定有:   1、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公安機關的立案活動實行監督。   2、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不立案偵查的,由審查逮捕部門審查;審查逮捕部門經過調查、核實有關證據材料,認為需要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的,經檢察長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在七日內書面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法 ...

2021年11月北京疫情進出京最新哪些規定

  由於各地疫情新增病例的增加,北京在11月份又對相關的防疫措施進行了調整。2021年11月北京疫情進出京最新規定是怎麼樣?現在去北京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北京地區人員又能夠正常出京?這些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下面來看下關於北京進出京最新政策內容介紹。   2021年11月北京疫情進出京最新規定有哪些   北京疫 ...

手工傷鑑定什麼規定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等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應認定為六級傷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 ...

稅收保全措施哪些規定

  稅收保全措施是指稅務機關對可能由於納稅人的行為或者某種客觀原因,致使以後稅款的徵收不能保證或難以保證的案件,採取限制納稅人處理和轉移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的措施。稅收保全措施,是法律賦予稅務機關的一種強制權力。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 ...

商戶打架糾紛處理哪些規定

  商戶打架糾紛處理,有以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 ...

汽車違章處罰哪些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