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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實行分封制還是郡縣制

漢朝實行分封制還是郡縣制

  漢朝是分封制郡縣制並存。漢朝官制實行三公九卿制,宰丞相具有較大的權利。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御史大夫掌監察,輔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漢朝,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必須做御史大夫後才能做丞相。漢武帝時期,為了鞏固皇權,皇權開始大幅膨脹,尚書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漢武帝將身邊重臣如嚴安、主父偃、朱買臣等為郎加以侍中,與尚書令共議。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不同特點和影響

  一、不同的特點:

  1、分封制是與宗法制相聯絡的,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郡縣制是在國家大一統的條件下實行的,是按地域劃分的。

  2、分封的諸侯王位世襲,並擁有封地;郡縣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調遷,官位概不世襲,官吏只有俸祿沒有封地。

  3、諸侯國擁有很強的地方獨立性,容易發展為割據勢力;郡縣則是地方行政機構,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的統一。

  二、兩者作用不同:

  分封制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削弱了中央集權,容易導致王侯割據勢力的形成。郡縣制的出現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據而帶來的隱患,使皇帝能夠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為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統治的組成部分。郡縣制對中國傳統封建社會的社會調控產生了深遠影響。

漢朝是分封制嗎

  漢初實行郡國制。

  所謂郡是指郡縣,國是指封國。郡和封國同是漢初地方高階的行政區劃,郡直屬於中央,封國則由分封諸王統治。

  由於時間一久,封國勢力逐漸坐大,中央難於駕馭。在文帝時,開始削弱諸侯,至景帝更進一步提議削減諸王封地,並由此產生:七國之亂。平定叛亂後,諸王被殺。自此景帝將王國軍政大權、官吏任免權全歸中央,分封王國名存實亡。


西漢為什麼實行分封

  原因:   從目的看,是為了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從具體做法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西漢是 ...

分封郡縣制的區別

  分封制是在奴隸制時代實施的,這種制度容易導致國家分裂,它是將封地及封地內的居民給功臣或王室。而郡縣制是在封建制時代實施,它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它是由中央任命官員管理地方。   分封制和郡縣制有什麼不同   分封制和郡縣制都是我國曆史上出現過的制度,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有實施時代不同、制度內容不同,同時它們的 ...

實行分封的朝代有哪些

  分封制也稱分封制度或封建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前朝遺民分封領地和相當的治權,屬於政治制度範疇。中國歷史上自三國開始直至最後一個王朝清朝,各個時期國家行政區劃管理上不同程度實行了“分封制”。   朝代:   1、西周   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對各諸侯國有效控制,加強統治,從而實行 ...

明朝實行分封

  明朝的分封制:中央的最高權力在皇帝,後來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後來設定內閣,內閣的作用只是顧問,六部的權力也比較弱。但是這只是明太祖創立這套體制的初衷,並只在洪武和永樂兩個朝代執行過。整個明朝,後來的滿清政治制度非常接近此種制度。   到了仁宣之後,因為當時明朝文官治國的思想開始逐漸濃厚, ...

郡縣制分封最大的不同是

  郡縣制和分封制最大的不同:郡縣制的長官由皇帝任命,而分封制的官員可以世襲。   郡縣制,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嬴任好,經過歷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 ...

分封得以實行的基礎是什麼

  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在家庭範圍是為宗法制,在國家範圍是為分封制。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

封分郡縣制實行條件是什麼

  分封制實行的社會條件是奴隸制,郡縣制的實行的社會條件是封建制。   分封制也稱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狹義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前朝遺民分封領地和相當的治權,屬於政治制度範疇。分封制與宗法制互為表裡,緊密結合,在家庭範圍內為宗法制,在國家範圍內為分封制。   郡縣制,中國古代繼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