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的選舉制度是察舉制,以地方推薦為主,考試為輔,考試與推薦相輔而行。但是考生被推薦後,仍然必須經過考試複核,複核合格後才能錄用。
西漢時期,漢代察舉制下的考試並不占主導地位,考試只是區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參考。
東漢時期,為糾正察舉薦人之濫,朝廷開始注重考試,形成察舉與考試相結合的選士制度,而且考試比重日益增加。在推薦基礎上加強考試的比重是東漢察舉制發展的新趨勢。
漢朝的選舉制度是察舉制,以地方推薦為主,考試為輔,考試與推薦相輔而行。但是考生被推薦後,仍然必須經過考試複核,複核合格後才能錄用。
西漢時期,漢代察舉制下的考試並不占主導地位,考試只是區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參考。
東漢時期,為糾正察舉薦人之濫,朝廷開始注重考試,形成察舉與考試相結合的選士制度,而且考試比重日益增加。在推薦基礎上加強考試的比重是東漢察舉制發展的新趨勢。
宋代的選官制度是科舉制度。
科舉制:全國各地計程車子不用透過薦舉,直接報名考試,經過公開的逐級考試,由官府擇優錄取。士子在透過逐級政府和中央的筆試之後,要由吏部再進行面試,內容是考察“身、言、書、判”即身體容貌、言語應對、書法筆跡和判詞書寫。科舉考試的內容以儒學為主,兼及見識才能。科舉考試由禮部考才學,吏部考能力。
科舉制。
科舉,科舉制、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透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
科舉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徹底打破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會中下層有能力的讀書人進入社會上層,獲得施展才智的機會。但後期從內容到形式嚴重束縛了應考者,使許多人不講求實際學問,束縛思想。
在中國,科舉制從隋朝開始實行,直至清光緒卅一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前後經歷一千三百餘年,成為世界延續時間最長的選拔人才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