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應有補於世是指:所寫的文章應該對社會有所補益。
整句為:“且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矣”,大意為:寫文章務必對國家、社會有所幫助、有所補益才行。
此句出自王安石的《上人書》,本文討論了文和辭的關係,文中把文和辭分開來講,文指作文的本意,辭指篇章之美。作者的本意在於明道,而所謂道,則是可以施之於實用的經世之學。既然文以實用為主,因此在內容和形式的關係上,他明確指出必須重視內容。他認為古文家雖然誇談文以明道,但其真實的的心得,則在文不在道。
文應有補於世是指:所寫的文章應該對社會有所補益。
整句為:“且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矣”,大意為:寫文章務必對國家、社會有所幫助、有所補益才行。
此句出自王安石的《上人書》,本文討論了文和辭的關係,文中把文和辭分開來講,文指作文的本意,辭指篇章之美。作者的本意在於明道,而所謂道,則是可以施之於實用的經世之學。既然文以實用為主,因此在內容和形式的關係上,他明確指出必須重視內容。他認為古文家雖然誇談文以明道,但其真實的的心得,則在文不在道。
王安石的“三不足學說”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具體來說,王安石提出了著名的“三不足”,語出《宋史·王安石列傳》,大意是指對天象的變化不必畏懼,對祖宗的規矩不一定效法,對人們的議論也不需要擔心,即頂住一切壓力、排除一切阻力,堅定不移推行新法,王安石以富國強兵為目標,持續推進了多項改革措施,包括募役法、青苗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練兵選將法等,由於王安石的堅持,變法取得了不小的成果,政府的財政收入增加了,國家的軍事力量增加了,還在對西夏的戰爭中收復了一些失地,做出了巨大貢獻。
青苗法,亦稱常平新法,是中國宋朝王安石變法的措施之一,熙寧二年九月由制置三司條例司頒佈施行。主要是改變舊有常平倉制度的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的呆板做法。靈活地將常平倉、廣惠倉的儲糧折算為本錢,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貸給農民、城市手工業者,以緩和民間高利貸盤剝的現象,同時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達到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改善了北宋積貧的現象。但事實上青苗法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後於元豐八年神宗去世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