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侵權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1、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後果,將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但是不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2、如果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除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外,當事人還可以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但不是所有離婚都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只有在出現《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才能夠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勞動仲裁是不能申請精神損失費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工作中發生糾紛時,往往會選擇透過法律手段維權。一些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認為用人單位的行為給勞動者帶來了精神損失,因此會在仲裁申請中申請精神損失費。由於勞動仲裁的主要法律規定是《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法律法規,上述法律對精神損失費沒有 ...
交通事故中能要求精神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7條規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對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了事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但這種創傷並不止於身體的傷痛,尤其死亡給 ...
當事人因過錯方存在外遇,情節嚴重,且過錯方與第三者形成相對穩定持續的同居狀態的,要求過錯方負擔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
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標準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
根據《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於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於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於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 ...
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不是優先賠償,是按比例賠償。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擔的賠付專案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 ...
精神損失費不是殘疾賠償金。
精神損害賠償是權利主體因其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而要求侵害人給予賠償的一種民事責任。
而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22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 ...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