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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會支付加班費

  應付加班費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形是延時加班;

  第二種情形是雙休日加班;

  第三種情形是法定節假日的加班。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大學生用人單位不接收檔案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接受檔案是因為你的工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可以要求單位出具介紹信讓你去當地人才市場辦理檔案繳費託管手續,將檔案託管在人才市場。


用人單位給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注意蒐集並儲存雙方成立勞動關係的有關證據,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給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給交社會保險,可以跟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之後,公司依然是不給繳納社保,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協商無果後,到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申請勞動仲裁和訴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 ...

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員工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二倍工資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 ...

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不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況。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如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以下三種後果: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員工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協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蒐集證據向仲裁機構提起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 ...

用人單位發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有以下解決方式:   1、同用人單位協商。   2、調解。   3、申請仲裁。   4、提起訴訟。   5、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