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用人單位可以罰員工的款嗎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能得到補償嗎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能得到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應出具什麼書面材料

  1、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書面通知,並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2、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或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就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工資的支付,補償金的支付,工作的交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等一系列問題約定明確。按協議執行。

實習生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嗎

  根據不同的實習性質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訓實習,是畢業生的就業實習,應認為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勤工儉學型實習中,大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由合同法調整,雙方存在勞務關係。

  (1)培訓型實習。作為學校教學計劃的一部分,由學校統一安排到實踐部門進行的實習,為培訓型實習。培訓型實習,應當看做是教學的延伸,透過實習積累經驗,提升學生的技術能力,也不能視為就業。

  (2)勤工儉學型實習。為獲得生活費用和學習費用,在校生個人利用業餘時間進行的勤工儉學活動,可以被稱為勤工儉學型實習。這種實習活動,大學生與其服務的單位之間沒有勞動關係。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指出,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合理

  不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五險一金用人單位一定要繳納

  五險一金用人單位一定要繳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 ...

實習生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根據不同的實習性質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訓實習,是畢業生的就業實習,一般應認為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勤工儉學型實習和培訓型實習中,大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務關係,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由合同法調整,不屬於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 ...

用人單位可以員工

  用人單位一般情況下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公司對勞動者進行處罰包括進行罰款,應當有合法根據,即必須是根據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紀律規範,包括實體上規章制度的內容要符合法律,程式上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是依法制定並經過相關的公示方式或者合同約定的方式為勞動者所瞭解的。   《勞動 ...

用人單位辭退患病員工可以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員工,是否可以辭退患病員工要看具體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薪水後,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限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員工辭職須經用人單位批准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滿預告期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勞動者只需要盡到提前通知的義務並配合單位做好工作交接即可。   勞動者未滿預告期想提前離職的,比如原本應當提前30天通知,現在只是提前1天或者提前7天或者提前15天離職的,那麼勞動者應當和單位協商,必須經過單位批准後才可以提 ...

用人單位可以開除員工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員工提出勞動仲裁可以有兩個選擇,第一,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也就是繼續工作,第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補償金補償標準是工作滿一年補償兩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