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申報債權的主體是什麼

申報債權的主體是什麼

  申報債權的主體是債權人,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範圍有哪些

  申報債權的範圍是: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4、連帶債務人數人的破產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5、債務人破產涉及保證人的債務清償。

  【法律法條】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十八條,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申報債權是什麼意思

  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期限:

  1、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注意單選題)。

  2、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債務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 ...

申報債權期間可以對債權人清償嗎

  申報債權期間不可以對債權人清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 ...

申報債權要滿足哪些要求

  可申報的債權要滿足的條件有:   1、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給付標的為勞務或者不作為的請求權,不能申報。但是,因它們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而產生的賠償請求權,為可以申報的債權。   2、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此處的債務人財產是指受破產程式拘束的財產。   3、須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 ...

什麼是債權申報

  債權申報是指債務人的債權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破產申請受理裁定通知或者公告後,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登記債權,以取得破產債權人地位的行為。債權申報具有法定的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但是,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 ...

破產債權申報的一般規則有哪些

  破產債權申報的一般規則:   1、根據破產法的一般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後,債權人只有在依法申報債權並得到確認後,才能行使破產參與、受償等權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   3、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4、債 ...

債權申報所包含的債權主要有哪些

  債權申報所包含的債權主要有:   一、須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   二、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三、須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四、須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   五、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   【法律依據】   《破產企業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 ...

破產債權申報要符合什麼條件

  破產債權申報要符合的條件是:   1、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提交債權證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3、債權人的申請資格在破產法上,債權人申請不具有集體訴訟的性質;提出破產申請的債權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請求權。   【法律依據】   根據《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