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孫指一種親屬關係。祖父、祖母和孫子、孫女或者,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孫、外孫女的關係。祖孫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
1、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2、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3、祖孫之間依據《繼承法》的規定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八條祖與孫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
1、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2、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3、兄弟姐妹之間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兄姐與弟妹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我國公民的八大基本權利:
政治權利和自由;功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取得賠償權;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婦女、老人、兒童受國家的保護;保護華僑、歸僑和僑譽的權利和利益。我國公民的六大基本義務:
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依法納稅;其他義務。
留置權人享有的權利有:佔有權;收取權;使用權;償還請求權;優先受償權等。
留置權人應履行的義務有:留置物的保管義務;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義務;返還留置物等義務。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滅失或者毀損的,留置權人應當承擔民 ...
權利:享有佔有、使用擔保財產的權利;享有履行完畢後,贖回擔保財產或者財產的權利;在按揭貸款合同存續期間,購房人享有查閱、複製按揭貸款人持有的相關權利憑證及檔案的權利。
義務:檢驗義務、通知義務及免除、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 ...
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有:
1、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扶養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
2、夫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必須給予照顧或者送院治療,承擔相應的醫療和護理費用;
3、配偶一方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時,另一方有擔任法 ...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
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監護人 ...
憲法規定的權利:
1、平等權。
《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權。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宗教信仰自由。
5、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
6、社會經濟權利。
7、教育、科學、文化權 ...
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
權利:
1、錄用職工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擇優錄用職工,可以自主決定招工的時間、條件、數量、用工形式等。
2、勞動組織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確定機構、編制和任職資格條件;有權任免、聘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職工的勞動實施指揮相監督。
3、勞動報酬分配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自主決定晉級增薪、降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