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1、錄用職工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擇優錄用職工,可以自主決定招工的時間、條件、數量、用工形式等。
2、勞動組織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確定機構、編制和任職資格條件;有權任免、聘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職工的勞動實施指揮相監督。
3、勞動報酬分配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自主決定晉級增薪、降級減薪的條件和時間等。
4、勞動紀律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制定和實施勞動紀律;有權決定對職工的獎懲。
5、決定勞動法律關係存續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與跟職工以簽定協議方式、續訂、變更、暫停或解除勞動合同;有權在具備法定或約定條件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義務:
1、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
2、保護職工的義務。
3、幫助職工的義務。
4、合理使用職工的義務。
5、培訓職工的義務。
6、必須執行勞動法規、勞動政策和勞動標準的義務。
7、接受國家勞動計劃的指導,服從勞動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管理和監督的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
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第三十五條: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道德。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1、公民基本權利:
平等權、政治權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監督權與請求權、特定主體的權利保護。
2、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
(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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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的權利是依法選舉和罷免有關村級組織成員、提出議題議案、審議決定重大事項等,村民代表的義務有密切聯絡群眾、積極參加會議,遵守會議的各項規定等等。
村民即鄉村的百姓,也就是居住在村一級行政區劃內的公民。據我國《大百科全書》的解釋:村民是“居住在一國境內,受該國管轄的自然人”,對鄉村的解釋是“也稱農 ...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進行招標;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 ...
憲法規定的權利:
1、平等權。
《憲法》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權。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宗教信仰自由。
5、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
6、社會經濟權利。
7、教育、科學、文化權 ...
原因:
1、從法律關係上講,二者是同時產生的,是相對應的一對範疇。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從法律關係的主體來說,一方面,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既沒有脫離義務單獨存在的權 ...
規定公務員權利與義務的意義為:
有利於推進國家的民主與法制建設;是公務員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有效約束;是公務員行使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有效保障;有利於提高公務員的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有利於對公務員的管理和監督。 ...
從《勞動合同法》第8條的規定來看,對用人單位告知內容有兩個基本要求:
(1)法定必須告知的內容。它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的事項都是《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必須約定的事項,也是直接涉及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