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手續辦理需要抵押雙方需攜帶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權證、身份證明、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等相關材料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抵押物登記機關】。
1、相關手續辦理需要抵押雙方需攜帶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權證、身份證明、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等相關材料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抵押物登記機關】。
1、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資訊到銀行或貸款機構申請貸款,填寫申請表,並與相關材料一同提交。
2、貸款機構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是否符合房產抵押貸款的要求,對申請人的個人資質狀況進行稽核。
3、稽核通過後,雙方簽訂貸款合同,由公證人員公證。
4、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完成各種手續後,貸款機構將借款打入申請人賬戶中。
土地房產辦理抵押應該:
首先需要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合同簽訂明確後雙方共同到房管局進行抵押登記。
土地抵押到國土局,先後經過土地交易市場和土地登記中心兩個部門,房屋抵押到房管局(房產交易中心),一般各地的行政服務中心會設有視窗,各地方的材料會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抵押合同,借款合同,雙方身份證(單位的為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委託他人代理的需要授權委託書,抵押登記書等。
房屋抵押未涉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視為一併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併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併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