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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備案是什麼意思

租賃備案是什麼意思

  1、租賃備案即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是,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開給租賃當事人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交的房屋租賃備案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且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的情況下,房地產主管部門可開局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

  3、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應當載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賃用途、租金數額、租賃期限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遺失的,應當向原登記備案的部門補領。

租賃備案是什麼意思

  1、租賃備案即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是,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開給租賃當事人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交的房屋租賃備案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且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的情況下,房地產主管部門可開局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

  3、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應當載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賃用途、租金數額、租賃期限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遺失的,應當向原登記備案的部門補領。

已購公房可以租賃備案嗎

  已購公房可以租賃備案嗎,說明如下:

  已購公房可以租賃備案,按照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公房租賃實踐,符合一定條件的都可按市場價格進行出租。

  相關說明:

  1、符合下列條件的已購公房都可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出租:

  (1)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2)不是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上市出租的已購公房。

  (3)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設定抵押的房屋,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經公房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同意,公民個人可以將公房出租。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經營和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2、公房所有權單位或經營管理單位可以按照規定或者協議分享轉租公房的利益,且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將房屋轉租。


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在什麼時候

  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在出租人和房客在簽訂了租賃合同後按照相關法規需向房產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當事人在簽訂租賃合同後的15日內,租賃當事人持租賃合同及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

一套房子有幾個租賃備案

  一套房子只有一個租賃備案號。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號,是備案機關(比如房屋租賃管理處)對該合同備案的備案號碼房屋編碼,是對租賃房屋的唯一編碼,就像人的身份證號碼一樣。而備案號,一般就是在合同書上面右上角的號碼。   根據國家《網際網路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未取得經營許可 ...

沒有房屋租賃備案的弊端有哪些

  沒有房屋租賃備案的弊端有哪些,說明如下:   1、對出租人的風險   (1)出租人不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按規定將會被處以行政處罰。   (2)出租人不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遭受損失的,還將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對承租人的風險   (1)承租人不辦理房 ...

租賃什麼意思

  1、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行為。租賃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節稅、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   2、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 ...

租賃備案需要撤銷嗎

  租賃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登出手續。需要提交房屋權屬證書或者房屋來源證明、出租人姓名或者名稱、證件種類和號碼、住所地等。   地方可能對於登出房屋租賃備案有不同規定,例如北京市規定需要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辦理登出手續。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 ...

公安備案是什麼意思

  公安局備案一般按照各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地點和方式進行。網站備案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需要網站的所有者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的備案,公安局備案是其中一種。備案的目的就是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活動,打擊不良網際網路資訊的傳播,如果網站不備案的話,很有可能被查處以後關停。非經營性網站自主備案是不收任何手續費的,所以 ...

房屋租賃居間是什麼意思

  所謂房屋租賃居間,是指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以居間人的身份向委託人報告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媒介服務,並由委託人支付報酬的整個活動過程。   《合同法》427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只能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