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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需要具備哪些條款

租賃合同需要具備哪些條款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13條規定,租賃合同包括以下條款:

  1、租賃物的名稱租賃物即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它是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指向的物件,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核心。沒有租賃物,租賃合同就無法付諸實施,它是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

  2、租賃物的數量。

  3、租賃物的用途。

  4、租賃期限,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賃物的維修,在承租期間,承租人有使租賃物處於完好狀態及正常使用的義務,以保證租賃到期時依約將租賃物交還出租人。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要有哪些條款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勞動合同具備哪些條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

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

  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轉租的約定;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法律依據】    ...

訂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准;   (2)專案已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3)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檔案、技術資料;   (4)建設資金與主要裝置來源已基本落實;   (5)招投標的工程中標通知書已下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 ...

借款抵押合同具備哪些條款

  借款抵押合同要具備的條款有:   1、借款人、貸款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合同簽訂日期、地點、合同生效日期;   2、貸款的用途;   3、貸款的幣種、金額、期限和利率;   4、貸款的支付及償還本息的時間、方法;   5、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等。   【法律 ...

訂立行紀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訂立行紀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如下:   (1)明確合同主體   ⑵委託事務的種類(合同標的)   ⑶價格   ⑷行紀事務的具體要求   ⑸酬金   在合同中應明確行紀人應得的酬金數額、給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等。   ⑹保管責任   在閤中應載明委託人要求行紀人在購銷貨物時的保管責任,特別是在寄售貨物時,須 ...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哪些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 ...

租賃合同應當具備哪些內容

  根據《合同法》第213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物必須具有合法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出租,例如,出租淫穢錄影帶、出租槍支為非法的無效租賃行為。租賃物原則上應為現存之物,但法律也允許以將來可取得的物作為出租的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