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行紀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如下:
(1)明確合同主體
⑵委託事務的種類(合同標的)
⑶價格
⑷行紀事務的具體要求
⑸酬金
在合同中應明確行紀人應得的酬金數額、給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等。
⑹保管責任
在閤中應載明委託人要求行紀人在購銷貨物時的保管責任,特別是在寄售貨物時,須對所寄售物品情況詳細明確於合同條款中,除應明確名稱、種類、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外,還應對包裝、瑕疵等情況予以明確規定。
⑺違約責任
⑻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是指在合同中應約定,當發生合同糾紛,雙方自行協商不成時,是選擇到某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4條的規定,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這一規定是在《勞動法》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具體專案而形成的。
借款抵押合同要具備的條款有:
1、借款人、貸款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合同簽訂日期、地點、合同生效日期;
2、貸款的用途;
3、貸款的幣種、金額、期限和利率;
4、貸款的支付及償還本息的時間、方法;
5、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等。
【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 ...
根據《合同法》第213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物必須具有合法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出租,例如,出租淫穢錄影帶、出租槍支為非法的無效租賃行為。租賃物原則上應為現存之物,但法律也允許以將來可取得的物作為出租的標的 ...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13條規定,租賃合同包括以下條款:
1、租賃物的名稱租賃物即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它是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指向的物件,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核心。沒有租賃物,租賃合同就無法付諸實施,它是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
2、租賃物的數量。
3、租賃物的用途。
4、租賃期限,我國《 ...
倉儲合同的主要條款應包括:
(1)雙方當事人名稱;
(2)合同編號;
(3)合同簽訂地點;
(4)合同簽訂時間;
(5)倉儲物的品名、種類、規格;
(6)倉儲物的數量;
(7)倉儲物的質量和包裝;
(8)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9)貨物保管條件和要求 ...
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有:
(1)行紀合同是雙務有償的諾成合同。
行紀人負有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和有價證券買賣的義務,委託人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雙方的利益具有對價關係,因而為雙務有償合同。
(2)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的一定法律行為。
行紀合同屬於提供服務合同的一種,但行紀人提供的 ...
應具備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
2、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房屋間數、建築面積,裝飾裝修的專案、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
3、開工、竣工時間。
4、報酬依據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5、違約責任及解決途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2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