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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誰組織

竣工驗收誰組織

  竣工驗收要根據工程規模大小,複雜程度組成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應由銀行、物資、環保、勞動、統計、消防及其它有關部門組成。建設單位、接管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參加驗收工作。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竣工驗收由誰組織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由此條例不難看出,竣工驗收是由其開發商組織但是並不是自己驗收。但是參照《建築法》的“下位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6條對竣工驗收的規定非常簡單,即只要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單位牽頭,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各方進行竣工驗收透過即可。由於這兩部法律規定的竣工驗收標準及程式差別巨大,因而人民法院如適用不同法律、採用不同竣工驗收標準,就極可能對商品房的實際交付時間認定完全不同,由此導致裁判結果迥然相異。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工程質量檢測由組織驗收

  專案正式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可下設若干個專業組。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

竣工驗收報告由出具

  竣工驗收報告的彙總與編制一般由建設單位來完成。《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專案各環節的檔案資料,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專案檔案。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工序 ...

建築基礎主體結構驗收組織

  建築基礎、主體結構的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   基礎、主體結構工程驗收的程式:   1、主體分部施工完成後,施工單位應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   2、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將分部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並簽註結論和意見整理成冊,報送監理機構審查,符合要求後由總監理工 ...

竣工驗收有什麼步驟

  1、裝修施工結束後,由裝修人和裝修企業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   2、管理處在當日內組織驗收人員(機電維修組主管及技術人員、公共事務組主管及管理員)對裝修進行現場驗收。裝修如無違章情況,按以下程式辦理:如發現有違章情況,按違章處理辦法辦理。   3、竣工驗收合格的,由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 ...

業委會換屆由組織

  一、任期屆滿實施換屆   業主委員會任期一般在三至五年,具體由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任期屆滿前則需要按規定組織換屆。這類換屆,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前,應當書面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   二、提前實施換屆或者補選   業主委員會出現下列情形時,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可以應業主要求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專案,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 ...

工程質量驗收組織和程式是什麼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專案專業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