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是需要按規定繳納契稅的,因為契稅是以作所有權發生轉變轉移變動時的不動產為徵收物件,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的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與交換等。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是不會免徵契稅的,一定要按規定繳納契稅,如果沒有按時繳納契稅,可能就會涉及到公有住房的使用權利等。契稅就是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因為要辦理過戶手續,所以就需要按照要求來繳納契稅,契稅的計算是需要根據房屋的面積大小,性質等方面來進行計算,一般是由買方來承擔契稅。
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是需要按規定繳納契稅的,因為契稅是以作所有權發生轉變轉移變動時的不動產為徵收物件,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的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與交換等。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是不會免徵契稅的,一定要按規定繳納契稅,如果沒有按時繳納契稅,可能就會涉及到公有住房的使用權利等。契稅就是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因為要辦理過戶手續,所以就需要按照要求來繳納契稅,契稅的計算是需要根據房屋的面積大小,性質等方面來進行計算,一般是由買方來承擔契稅。
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是不需要交契稅的,因為根據相關規定,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所以,只需只要購買公有住房符合相關標準,可以不繳納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13條規定條例所稱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是指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國家標準,面積以內購買公有住房,城鎮職工享有免徵契稅,僅限於第一次購買的公有住房,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面積的部分,仍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契稅。
公有住房需要交契稅。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無需要繳納契稅,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面積的部分,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表示,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表示,條例所稱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是指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國家規定標準面積以內購買的公有住房。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面積的部分,仍應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購買公有住房,是職工將單位分配(包括套配)並
承租的公有住房,按本市的公有住房出售辦法,支付一定的價款後取得產權的行為。根據購買人家庭人員等情況,公有住房出售辦法規定了面積標準。在規定標準面積內的,以規定的優惠價支付價款。